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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预习:施工作业、特种

2015-01-04 10:57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134条第1款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资格证书:(1 )持证人弄虚作假骗取资格证书或者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的; (2)考核发证机关规定应当撤销资格证书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注销资格证书:(1 )依法不予延期的;(2) 持证人逾期未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的;(3)考核发证机关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k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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