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预习:建筑市场主体诚
本节知识点 |
☆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 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规模和招标方式、 招标基本程序和禁止肢解发包的规定、 投标文件的法定要求和投标保证金、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中标的法定条件、 招标投标投诉与处理、 禁止投标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同步推进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和社会中介信用机构开展的综合信用评价。
一、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
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是政府主导,以守法为基础,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记录,对市场主体进行诚信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对市场主体违反各类行政法律规定强制义务的行政处罚记录以及其他不良失信行为记录。评价标准内容以建筑市场有关的法律责任为主要依据,对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可有所侧重,如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招标投标弄虚作假、质量安全问题、违反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等。
二、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的综合信用评价
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的综合信用评价是市场主导,以守法、守信(主要指经济信用,包括市场交易信用和合同履行信用)、守德(主要指道德、伦理信用)、综合实力(主要包括经营、资本、管理、技术等)为基础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中有关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优良和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要以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记录为基础。
行业协会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诚信行为记录、信息发布和信用评价等工作,推进建筑市场动态监管;要完善行业内部监督和协调机制,建立以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信息平台,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