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主页 > 一级建造师 > 工程法规 > 辅导资料 > 高频考点:1Z3010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高频考点:1Z3010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2015-10-26 08:39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1Z3010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高频考点1:法的形式表现

  速记点评:注意法的形式的制定主体和效力高低。通过法的前缀和后缀来判断法的形式。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委会制定的,命名规则是前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字样,后缀是“法”。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命名规则是前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字样,后缀一般是“条例”。部门规章规范的命名方式是前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字样,后缀一般是“办法”、“规定”。地方政府的规章后缀同部门规章,前面一定要加相应的地名。地方性法规则是省市级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后缀一般是“条例”,前面也一定要加相应的地名。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有关法律适用进行的解释。

  命名规则简要归纳如下: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

  部委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办法”或者“规定”

  地方性法规——“地名”+……+“条例”

  地方政府规章——“地名”+……+“办法”或者“规定”

  高频考点2:法律效力规定

  速记点评:注意效力规定的具体内容,特别是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和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规定,注意划横线部分的内容。

(责任编辑:LX)
  • 消防工程师报名
  • 执业药师
  •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培训
  • 消防工程师报名
消防工程师报名
最新试题更多>
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辅导 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培训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