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频考点:1Z301073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
1Z301073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
★高频考点1:抵押物有关知识
☆速记点评: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1)抵押合同登记的,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2)抵押物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3)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高频考点2:质权相关知识
☆速记点评: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高频考点3:留置权的相关规定
☆速记点评:各担保物权并存时的优先顺序:留置权>质押权>抵押权
★高频考点4:定金的相关规定
☆速记点评:定金不能与违约金并用,当合同中约定两种方式时,只能选其中之一。
(责任编辑:L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