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预习知识点:安全专项方案与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18420064安全专项方案与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一、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
(一)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的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万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上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二)安全专项方案编制的主要内容
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编制说明及依据
3.施工计划
4.施工方案和工艺技术
5.施工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6.劳动力和设备设施计划
7.特殊季节安全保障措施。
8.计算书及相关表格、图纸等。
(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范围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中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表1842006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表18420064
序号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丁程 |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T程 |
1 | 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 1.深度≥5m的基坑(槽)的土(石)方开挖;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的安全,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T程 |
2 | 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 1.滑坡量大于105m3的中型以上滑坡体; 2.高度≥20m的土质边坡,或高度≥3()m的岩质边坡 |
3 | 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丁程 | 1.深度≥15m的人工挖孔桩或开挖深度不超过15m,但地质条件复杂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人丁挖孔桩T程; 2.深度≥5m的挡墙基础; 3.水深≥20m的深水基础;水深≥10m的围堰工程 |
序号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
4 | 桥梁工程的梁、拱、柱等构件施 | 1.长度≥40m的预制梁的运输与安装,钢箱梁吊装; 2.长度≥150m的钢管拱安装施工; 3.高度≥40m的墩柱、高度≥lOOm的索塔等的施下 |
注:对于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
(责任编辑:k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