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预习:细集料
1. 沥青面层的细集料可采用天然砂、机制砂、石屑。细集料必须由具有生产许可证的采石场、采砂场生产。
2. 细集料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有适当的颗粒级配,其质量应符合表1B412022-6的要求。细集料的洁净程度,天然砂以小于0.075mm含量的百分数表示,石屑和机制砂以砂当量(适用于0〜4.75mm ) 或亚甲蓝值(适用于0〜2.36mm 或0〜0.15mm )表示。
3. 天然砂可采用河砂或海砂,通常宜采用粗、中砂,其规格应符合“沥青混合料用天然砂规格”。砂的含泥量超过规定时应水洗后使用,海砂中的贝壳类材料必须筛除。开采天然砂必须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许可,并符合水利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热拌密级配沥青混合料中天然砂的用量通常不宜超过集料总量的20 %,SMA 和OGFC混合料不宜使用天然砂。
4. 石屑是采石场破碎石料时通过4.75mm 或2.36mm 的筛下部分,其规格应符合“沥青混合料用机制砂或石屑规格”。采石场在生产石屑的过程中应具备抽吸设备,高速公和一级公路的沥青混合料,宜将S 1 4与S 1 6组合使用,S 1 5可在沥青稳定碎石基层或其他等级公路中使用。
5. 机制砂宜采用专用的制砂机制造,并选用优质石料生产,其级配应符合S16的要求。
(责任编辑:k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