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预习:火灾报警系统的功能与构成
1. 功能
火灾报警系统用于隧道内、变电所等发生火灾时,自动或人工发出紧急信号,迅速通告监控室或监控分中心,结合隧道交通信号监控的控制,阻止洞外车辆进入故障隧道,疏导已在洞内车辆,避免事故的恶化,保证隧道安全;通告消防系统启动消防水泵,并且通知消防部门及时进行灭火、救援等活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隧道设施的破坏和损失。
2. 构成
火灾报警系统由人工和自动报警两个系统合成,是保障隧道安全运行系统中的一个重要子系统。
自动报警系统由洞内火灾自动检测设备、监控分中心(监控所)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以及传输通道等组成。当火灾自动检测设备检测到附近有火情发生时,会立即生成一个报警信号传到监控分中心(监控所)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同时在监控分中心(监控所)控制器或工作站上产生声光报警和地点信号,值班员可进行确认和处理。
人工手动报警系统与自动报警系统的构成相似,通常是在隧道内每50m间距的消防洞处设一个手动报警按钮(每个按钮带地址编码),由传输通道将其连接到监控分中心(监控所)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当人们发现隧道内有火情时,按动手动报警按钮,即可将信号传送至火灾报警控制器,并产生相应的声光告警信号和地点信号。
(责任编辑:L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