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预习:光、电缆线路施工要求
(一)管道光、电缆的敷设
1 .敷设管道光、电缆之前必须清刷管孔。
2 .子管敷设:
( 1 )在孔径> 9 0 m m 的塑料管道内,应一次敷足三根或三根以上的子管。
( 2 )子管在管道内不得有接头。
( 3 )子管管孔应按设计要求封堵。
3.光、电缆敷设:
( 1 )敷设光缆时的牵引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在一般情况下不宜超过2000kN。敷设电缆时的牵引力应小于电缆允许拉力的80% 。
( 2 )敷设管道光、电缆时应以石蜡油、滑石粉等作为润滑剂,严禁使用有机油脂。
( 3 )光缆的曲率半径必须大于光缆直径的2 0倍,电缆的曲率半径必须大于电缆直径的1 5倍。
( 4 )以人工方法牵引光缆时,应在井下逐段接力牵引,一次牵引长度一般不大于 1000m。
( 5 )光缆绕“8”字敷设时其内径应不小于2 m。
( 6 )光缆牵引端头根据实际情况现场制作,牵引端头与牵引索之间加入转环以防止在牵引过程中扭转、损伤光缆。
( 7 )布放光缆时,光缆由缆盘上方放出并保持松弛弧形,敷设后的光、电缆应平直、无扭转、无明显刮痕和损伤。
( 8 )敷设后的光、电缆应紧靠人孔壁,并以扎带绑扎于搁架上,留适当余量避免光、电缆绷得太紧,光缆在人孔内的部分采用蛇形软管或软塑料管保护。
( 9 )按要求堵塞光、电缆管孔,光、电缆端头应做密封防潮处理,不得浸水。
(10)光、电缆在每个人孔内应及时拴写光、电缆牌号。
(二)光、电缆接续和电缆成端
1. 光缆接续
( 1 )光缆接续前核对光缆程式、接头位置并根据预留长度的要求留足光缆。
( 2 )根据光缆的端别,核对光纤、铜导线并编号作永久标记。
( 3 )光纤接续宜采用熔接法,接续完成并测试合格后立即做增强保护措施。增强保护方法采用热可缩管法、套管法和V 形槽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