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预习:现场质量检查控制
现场工程质量检查分开工前检查、施工过程中检查和分项工程完成后的检查。现场质量检查控制的方法主要有:测量、试验、观察、分析、记录、监督、总结改进。
1.开工前检查:目的是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工艺与施工组织设计对照是否正确无误,开工后能否连续正常施工,能否保证工程质量。
2.工序交接检查与工序检查:工序交接检查应建立制度化控制,坚持实施。对于关键工序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在自检、互检的基础上,还要组织专职人员进行工序交接检查,以确保工序合格,使下道工序能顺利展开。
3.隐蔽工程检查:凡是隐蔽工程均应经检查认证后方可覆盖。
4.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因处理质量问题或某种原因停工后再复工时,均应检查认可后方可复工。
5.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的检査: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经检查认可并签署验收记录后,才允许进行下一工程项目施工。
6.成品、材料、机械设备等的检查: 主要检查成品、材料等有无可靠的保护措施及其落实而且有效,以控制不发生损坏、变质等问题;检查机械设备的技术状态,以确保其处于完好的可控制状态。
7.巡视检查:对施工操作质量应进行巡视检查,必要时还应进行跟踪检查。
(责任编辑:L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