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预习:电气作业的安全管理
(一)电气作业的安全管理范围
电气作业的安全管理范围包括:配电室的安全管理; 配电线路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配电箱与开关箱设置的安全管理;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装置的安全管理;发电机组的安全管理;电动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照明电器的安全管理;安全电压的具体要求等。
(二)电气作业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 5的要求,采用T N - S接零保护系统,即具有专用保护零线(P E 线)、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五线制系统。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
3 .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即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自己专用的开关箱,专用开关箱内必须设置独立的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
4 .施工现场架空线采用绝缘铜线,架空线应设在专用电杆上,并与地面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 .在变压器、电闸箱等用电危险地方,应挂设安全警示牌。如“有电危险”、“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安全标识。
6 .特殊场所必须采用安全电压照明供电。
7 .施工现场的电工、电气焊工属于特种作业工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责任编辑:L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