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项目管理》考试复习重点:建设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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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性质
建设工程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业主(建设单位)应当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以书面形式签订委托监理合同。
合同条款中应当明确合同履行期限、工作范围和内容,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监理酬金及其支付方式,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性质的特点:
(1)服务性。工程监理机构受业主的委托进行工程建设的监理活动,它提供的不是工程任务的承包,而是服务。工程监理机构将尽一切努力进行项目的目标控制,但它不可能保证项目的目标一定实现,它也不可能承担由于不是它的缘故而导致项目目标失控的责任。
(2)科学性。工程监理机构拥有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专业人士——监理工程师,他将应用所掌握的工程监理科学的思想、组织、方法和手段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3)独立性。指的是不依附性,他在组织上和经济上不能依附于监理工作的对象(如承包商、材料和设备的供货商等),否则他就不可能自主地履行其义务。
(4)公正性。工程监理机构受业主的委托进行工程建设的监理活动,当业主方和承包商发生利益冲突或矛盾时,工程监理机构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包商的合法权益,这体现了建设工程监理的公正性。
二、建设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1.设计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1)编写设计要求文件;
(2)组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竞赛或设计招标,协助业主选择勘测设计单位;
(3)拟订和商谈设计委托合同;
(4)配合设计单位开展技术经济分析,参与设计方案的比选;
(5)参与设计协调工作;
(6)参与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选型(视业主的需求而定);
(7)审核或参与审核工程估算、概算和施工图预算;
(8)审核或参与审核主要材料和设备的清单;
(9)参与检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施工的需求;
(10)设计进度控制;
(11)参与组织设计文件的报批。
2.施工招标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1)拟订或参与拟订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方案;
(2)准备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条件;
(3)协助业主办理招标申请;
(4)参与或协助编写施工招标文件;
(5)参与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组织工作;
(6)参与施工合同的商签。
3.材料和设备采购供应的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对于由业主负责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物资,监理工程师应负责制订计划,监督合同的执行。具体内容包括:
(1)制定(或参与制定)材料和设备供应计划和相应的资金需求计划;
(2)通过材料和设备的质量、价格、供货期和售后服务等条件的分析和比选,协助业主确定材料和设备等物资的供应单位;
(3)起草并参与材料和设备的订货合同;
(4)监督合同的实施。
4.施工准备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1)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技术措施,完善质量管理程序与制度;
(3)参与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设计交底;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5)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
(6)对重点工程部位的中线和水平控制进行复查;
(7)审批一般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
5.工程施工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1)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对所有的隐蔽工程在进行隐蔽以前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对重点工程由监理人员驻点跟踪监理,签署重要的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2)对施工测量和放样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纠正,并做监理记录;
3)检查和确认运到施工现场的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并应查验试验和化验报告单,监理工程师有权禁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和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4)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
5)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合同;
6)对工程主要部位、主要环节及技术复杂工程加强检查;
7)检查和评价施工单位的工程自检工作;
8)对施工单位的检测仪器设备、度量衡定期检验,不定期地进行抽验,以确保度量资料的准确;
9)监督施工单位对各类土木和混凝土试件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抽查;
10)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并认真做好记录;
11)将大和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其他紧急情况报告业主。
(2)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组织施工;
2)进行施工进度的动态控制;
3)建立工程进度台账,核对工程形象进度,按月、季和年度向业主报告工程执行情况、工程进度以及存在的问题。
(3)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月度和季度计量表,认真核对其工程数量,不超计、不漏计,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计量支付签证;
2)建立计量支付签证台账,定期与施工单位核对清算;
3)从投资控制的角度审核设计变更。
6.施工验收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1)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受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提出意见;
(2)根据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提出工程质量检验报告;
(3)组织工程预验收,参加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
7.施工合同管理方面的工作
(1)拟订合同结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草案的拟订、会签、协商、修改、审批、签署和保管等工作制度及流程;
(2)协助业主拟订工程的各类合同条款,并参与各类合同的商谈;
(3)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跟踪管理;
(4)协助业主处理与工程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争议事宜。
三、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方法
1.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工程建设监理规划的程序和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建设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业主。
(2)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3)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的依据: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2.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对中型及中型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和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应在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应由各有关专业的专业工程师参与编制。
3)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①已批准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②相关的专业工程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有关的技术资料;
③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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