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必背考点:合同实施的
合同实施的偏差分析
(一)产生偏差的原因分析(二)合同实施偏差的责任分析(三)合同实施趋势分析
合同实施偏差处理:组织、技术、经济、合同措施
工程变更的范围:
①改变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为数量;
②改变任何工作的质量和性质;
③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④删减任何工作,但要交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⑤任何永久工程需要的任何附加工程设备、材料或服务
⑥屐工程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设计变更:
①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②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③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④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附加的工作。
2.工程变更的批准
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应该交予工程师审查并批准;由设计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应该与业主协商或经业主审查并批准;有业主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涉及设计修改的应该与设计单位协商,并一般通过工程师发出。工程师发出的工程变更权利,一般会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的约定,通常在发出变更同之前征得业主批准。除非工程师明显超越合同权限,承包人应该无条件地执行工程变更的指示。
工程变更的责任分析与补偿要求
①由于业主要求、政府部门要求、环境变化、不可抗力、原设计错误等导致的设计修改,应该由业主承担责任。由此所造成的施工方案的变更以及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增加,应该向业主索赔;
②由于承包人的施工过程、施工方案出现错误、疏忽而导致设计的修改,应该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③施工方案变更要经过工程师批准,不论这种变更是否会对业主带来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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