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必背考点:索赔的依据
索赔的依据
总体而言,索赔的依据主要是三个方面:
1.合同文件 2.法律、法规 3.工程建设条例
(一)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是索赔的最主要的依据:
①工程进度太慢,要求承包商赶工时,可索赔工程师的加班费;
②合同工期已到而工程仍未完工,可索赔误期损害赔偿费;
③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如不按照工程师的指示拆除不合格工程和材料,不返工或不按照工程师的指示在缺陷责任期内修复缺陷,则业主可找另一家公司完成此类工作,并向承包商索赔成本及利润;
④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工程被拒绝接收,在承包商自费修复后,业主可索赔重新检验费;
⑤未按合同要求办理保险,业主可前去办理并扣除或索赔相应的费用;
⑥由于合同变更或其他原因造成工程施工的性质、范围或进度计划等方面发生变化,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去及时办理保险,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可向承包商索赔;
⑦未按合同要求采取合理措施,造成运输道路、桥梁等的破坏;
⑧未按合同条件要求,无故不向分包商付款;
⑨严重违背合同,工程师一再警告而没有明显改进时,业主可没收履约保函。
针对一方的索赔要求,反索赔的一方应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为准绳,反驳和拒绝对方的不合理要求或索赔要求中的不合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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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