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预习:竣工验收备案
本节知识点 |
☆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验收: 施工过程质量验收、 竣工质量验收、 竣工验收备案 |
竣工验收备案
我国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均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备案。
(1)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备案。
(2)备案部门在收到备案文件资料后的15日内,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工程,在验收备案表上加盖“竣工验收备案专用章”,并将一份退建设单位存档。
(3)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以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2)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3)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责任编辑:k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