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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月25日《建筑工程》每日一练

2016-01-25 10:17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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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简答题]【背景资料】
 
  某工程,甲施工单位选择乙施工单位分包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乙施工单位开挖土方时,因雨期下雨导致现场停工3d,在后续施工中,乙施工单位挖断了一处在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图中未标明的煤气管道,因抢修导致现场停工7d。
 
  为此,甲施工单位通过项目监理机构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延期10d和费用补偿2万元(合同约定,窝工综合补偿2000元/d)的请求。
 
  事件2:为赶工期,甲施工单位调整了土方开挖方案,并按约定程序进行了调整,总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发现乙施工单位未按调整后的土方开挖方案施工并造成围护结构变形超限,立即向甲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了建设单位。乙施工单位未执行指令仍继续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及时报告了有关主管部门,后因围护结构变形过大引发了基坑局部坍塌事故。
 
  事件3:甲施工单位凭施工经验,未经安全验算就编制了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的同时,就开始搭设高大模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则由项目总工程师兼任。
 
  事件4:甲施工单位为便于管理,将施工人员的集体宿舍安排在本工程尚未竣工验收的地下车库内。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挖断煤气管道事故的责任方,说明理由。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工程延期和费用补偿各多少?说明理由。
 
  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分析事件2中甲、乙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基坑局部坍塌事故应承担的责任,说明理由。
 
  3.指出事件3中甲施工单位的做法有哪些不妥,写出正确的做法。
 
  4.指出事件4中甲施工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
 
  1.事件1中挖断煤气管道事故的责任方为建设单位。
 
  理由: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完整的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管线图,其中应包含煤气管道走向埋深位置图。
 
  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工程延期为7d。
 
  理由:雨期下雨停工3d不予批准延期,只批准因抢修导致现场停工7d的工期延期。
 
  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费用补偿为14000元。
 
  理由:费用补偿为:7×2000=14000元。
 
  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事件2中甲、乙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基坑局部坍塌事故应承担的责任及理由如下:
 
  (1)甲施工单位和乙施工单位对事故承担连带责任,由乙施工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理由:甲施工单位属于总承包单位。乙施工单位属于分包单位,他们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监理单位不承担监理责任。
 
  理由: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对乙施工单位未按调整后的土方开挖方案施工的行为及时向甲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了建设单位,已履行了职责。
 
  3.事件3中甲施工单位做法的不妥以及正确的做法。
 
  (1)不妥之处:甲施工单位凭施工经验,未经安全验算编制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正确做法:应认真编制方案,且有详细的安全验算书。
 
  (2)不妥之处:专项施工方案仅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正确做法: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3)不妥之处:高大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未经专家论证、评审。
 
  正确做法:应由甲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评审。
 
  (4)不妥之处:甲施工单位在专项施工方案报批的同时开始搭设高大模板。
 
  正确做法:按照合同的规定的管理程序,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才可以实施。
 
  (5)不妥之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项目总工程师兼任。
 
  正确做法:应该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4.事件4中甲施工单位的做法不妥。
 
  理由: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不得在工程尚未竣工验收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2[简答题] 【背景资料】
 
  某政府机关在城市繁华地段建一幢办公楼。在施工招标文件的附件中要求投标人具有垫资能力,并写明:投标人承诺垫资每增加500万元的,评标增加1分。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后,因设计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为了不影响按期开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修改后的草图先行开工。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在开工后又担任了另一个工程的项目经理,于是项目经理委托执行经理代替其负责本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对此提出异议。
 
  事件2: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将全部结构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
 
  事件3:在底板结构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为了不影响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连夜施工的同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了夜间施工许可申请,并对附近居民进行公告。
 
  事件4:为便于底板混凝土浇筑施工,基坑四周未设临边防护;由于现场架设灯具照明不够,工人从配电箱中接出220V电源,使用行灯照明进行施工。
 
  为了分解垫资压力,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公司的分包合同中写明: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后,总包单位才向分包单位付款,分包单位不得以此要求总包单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为了强化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总分包双方还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分包单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总包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全部由分包单位自己承担。
 
  【问题】
 
  1.建设单位招标文件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施工总承包单位开工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3.事件1~3事件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4.指出事件4中的错误,写出正确做法。
 
  5.分包合同条款能否规避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付款责任?说明理由。
 
  6.补充协议的约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
 
  1.建设单位的招标文件,不妥当。
 
  理由:不能把承诺垫资作为评标的加分条件。
 
  2.施工总承包单位开工不妥当。
 
  理由:《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修改后的草图先行开工是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3.事件1~3事件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的判断及理由如下。
 
  (1)事件1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不妥当。
 
  理由:不应该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的项目经理。
 
  (2)事件2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不妥当。
 
  理由:《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而本事件中总承包单位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将全部结构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这不符合规定,况且还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3)事件3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不妥当。
 
  理由:在城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如需夜间施工的,在办理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后,才可以进行夜间施工,并公告附近社区居民。
 
  4.事件4中的错误之处及其正确做法如下。
 
  (1)错误:底板混凝土浇筑施工时,基坑四周未设临边防护。
 
  正确做法: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并封挂立网进行封闭。
 
  (2)错误:工人从配电箱中接出220V电源,使用行灯照明进行施工。
 
  正确做法:使用行灯照明时,电压不得超过36V。
 
  5.分包合同条款不能规避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付款责任。
 
  理由:因为分包合同是由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不涉及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不能因建设单位未付工程款为由拒付分包单位的工程款。
 
  6.补充协议的约定不合法,属无效条款。
 
  理由: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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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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