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热身训练(二)(6)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二、多项选择题
三、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1.违背了国家建设工程的有关规定,违背科学规律;施工管理不到位,未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计算,设 计计算存在问题;无施工方案,也无分析论证,盲目施工,施工管理制度不落实;监理方监理不到位, 无施工方案和未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计算就允许施工,且出事故时监理人员不在现场。 2.本次事故可以认定为四级重大事故。依据《工程质量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死亡2人以下; 或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 3.该工程的施工过程已实施了工程监理,监理单位应对该起质量事故承担责任,因为监理单位接受了 建设单位委托.并收取了监理费用,具备了承担责任的条件;而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既未对模板支撑 系统进行过计算也无施工方案。这种情况下,监理方却没有任何意议,允许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酿成本 次事故,因此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4.该工程的模板工程编制质量的预控措施包括: (1)绘制关键性轴线控制图,每层复查轴线标高一次,垂直度以经纬仪检查控制; (2)绘制预留、预埋图,在自检的基础上进行抽查,看预留、预埋是否符合要求; (3)回填土分层夯实,支撑下面应根据荷载大小进行地基验算、加设垫块; (4)重要模板要经过设计计算,保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5)模板尺寸偏差按规范要求检查验收。 案例二 1.施工公开招标的程序一般为: (1)由建设单位向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提出招标申请书; (2)由建设单位组建符合招标要求的招标班子;’ (3)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5)投标单位申请投标; (6)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7)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8)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9)接收投标文件; (10)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标书; (11)组织评标,决定中标单位; (12)发出中标通知书; (13)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发包合同。 2.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其行为不合法。理由: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为了照顾某些个人关系,指 使A和C强行联合,并最终排斥了B、D、E三单位可能中标的机会,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违反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关于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的强制 性规定。 3.A和C组成的投标联合体无效。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基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 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 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案例中,A和C组成 的投标联合体不符合对投标单位主体资格条件的要求,所以是无效的。 4.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表现为: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 改报价; (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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