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实务预测试题二(附解析)(4)
三、案例分析题(共5题,(一)、(二)、(三)题各20分,(四)、(五)题各30分)
第31题 某建设单位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组织某建设项目全过程总承包(即EPC模式)的公开招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和建设单位要求,该工程工期定为2年,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决定该工程在基本方案确定后即开始招标,确定的招标程序如下:
(1)成立该工程招标领导机构。
(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3)发出投标邀请书。
(4)对报名参加投标者进行资格预审,并将结果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者。
(5)向所有获得投标资格投标者发售招标文件。
(6)召开投标预备会。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建立评标组织,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
(9)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书。
(10)组织评标。
(11)与合格的投标者进行质疑澄清。
(12)决定中标单位。
(13)发出中标通知书。
(14)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
问题:
1.指出上述招标程序中的不妥和不完善之处。
2.该工程共有7家投标人投标,在开标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况:
(1)其中1家投标人的投标书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加盖企业法人印章,经招标监督机构认定,该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其中1家投标人提供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是复印件,经招标监督机构认定,该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3)开标人发现剩余的5家投标人中,有1家的投标报价与标底价格相差较大,经现场商议,也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指明以上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原因。
3.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承包价格谈判,是否合法?发生了上述情况应如何处理?
4.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否决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试题解析:1.本题考核招标程序的规定。招标程序中不妥和不完善之处在于:
第(3)条发出招标邀请书不妥。应为发布(或刊登)招标通告(或公告)。
第(4)条将资格预审结果仅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者不妥。资格预审的结果应通知到所有投标者。
第(6)条召开投标预备会前应先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
第(8)条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不妥,该工作不应安排在此处进行。
2.本题考核开标的注意事项。
(l)处理足正确的。投标书必须密封和加盖企业法人印章。
(2)处理是正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必须是原件。
(3)处理是不正确的。投标报价与标底价格有较大差异不能作为判定是否为无效投标的依据。
3.本题考核《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承包价格谈判不合法。《招标投标法》规定: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发生了上述情况,应宣布中标无效,谈判双方都应对这一违法行为负法律责任。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对招标人应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4.本题考核《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设部令第79号)规定: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32题 某办公楼由主楼和辅楼组成,建设单位(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签订了施工合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在基坑开挖后,发现局部有软土层,重新调整了地基处理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乙方为此增加费用5万元,基础施工工期延长3天。
事件二:辅楼施工时,甲方提出修改设计,乙方按设计变更要求拆除了部分已完工程,重新施工。造成乙方多支付人工费1万元,材料和机械费用2万元,辅楼工期因此拖延7天。
事件三:主楼施工中,因施工机械故障造成停工,主楼工期拖延7天,费用增加6万元。
问题:
1.原施工网络计划中,关键工作是哪些?计划工期是多少?
2.针对上述每一件事,乙方如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索赔是否成立?请简述理由。
3.乙方共可得到的索赔工期是多少天?费用为多少元?
试题解析:1.关键工作是:基础工程、主楼主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计划工期是:301天。
2.事件一:工期索赔成立,因为地质责任不在乙方,经过了甲方批准,而且基坑开挖工作处于关键线路上;费用索赔成立,因为地质变化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不能合理预见的,本事件责任不在乙方。
事件二:工期索赔不成立,因为辅楼工程不在关键线路上,有56天浮动时间,大于7天;费用索赔成立,因为设计的修改是由甲方提出的,对于乙方多承担的费用理应给予补偿。
事件三:工期、费用索赔均不成立,因为施工机械故障是因为乙方自身的原因,例如管理不善、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甲方没有责任,所以工期、费用索赔均不成立。
3.工期索赔:3天,费用索赔:8万。
第33题 某市第三建筑公司承建了某市开发区20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26000㎡,建筑高度66.32m,全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工程在外檐装修时采用的是可分段式整体提升脚手架,脚手架的全部安装升降作业,以工程分包的形式交给了该脚手架的设计单位进行。在进行降架作业时,突然两个机位的承重螺栓断裂,造成连续五个机位上的十条承重螺栓相继被剪切,楼南侧51m长的架体与支撑架脱离,自45m的高度坠落至地面,致使在架体上和地面上作业的20余名工人,除一人从架体上跳入室内幸免外,其余19人中有8人死亡,ll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经调查,承重螺栓安装不合理,造成螺栓实际承受的载荷远远超过材料能够承受的载荷;脚手架整体超重,实际载荷是原设计载荷的2.7倍;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设计方案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施工队伍管理松弛。
该工程即将竣工验收前的某天凌晨两点左右,突然发生一起首层悬臂式雨篷根部突然断裂的恶性质量事故,雨篷悬挂在墙面上。幸好凌晨两点,未造成人员伤亡。经事故调查、原因分析,发现造成该质量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队伍素质差。在施工时将受力钢筋位置错放在板底。
问题:
1.请简要分析第一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此起重大事故可定为哪种等级的重:大事故?依据是什么?
2.如在第二起事故中实施了工程监理,监理单位是否应承担责任?悬臂雨篷的钢筋应放置在什么部位?为什么?
3.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h内写出书面报告,并按规定逐级上报。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初报表)应包括哪些内容?
4.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中对项目经理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5.脚手架工程交底与验收的程序是什么?试题解析:1.本题考核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与事故等级的分类。承重螺栓安装不合理,造成螺栓实际承受的载荷远超过材料能够承受的载荷;脚手架整体超重,实际载荷是原设计载荷的2.7倍,这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施工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落实,设计施工方案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盲目和擅自变更施工方案;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施工队伍管理松驰是造成这起重大事故的主要原因。此外,可分段式整体提升脚手架这一专项技术本身存在重大缺陷。该脚手架没有完整的下坠安全装置;架体承重螺栓强度的安全强度不足,也是造成这起重大事故的重要因素。
按照建设部《工程质量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本工程这起重大事故可定为三级重大事故.因为规定中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事故。
(1)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
(2)重伤20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2.本题考核监理单位的责任要求。监理单位应承担责任。
理由:因为监理单位接受了建设单位委托,并收取了监理费用,具备了承担责任的条件,而施工过程中,监理未能发现钢筋位置放错的质量问题,因此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钢筋应放置在雨篷板的板面,因为悬臂结构在均布荷载的作用下,上部是受拉区,钢筋应放在受拉区,混凝土在受压区。
3.本题考核重大事故书面报告的内容。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4.本题考核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中对项目经理的责任的规定。项目经理对合同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在项目施工生产全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2)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3)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合同项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并及时落实解决。
(4)发生事故,及时上报,保护好现场,做好抢救工作,积极配合调查,认真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认真吸取教训。
5.本题考核脚手架工程交底与验收的程序。脚手架工程交底与验收的程序如下:
(1)脚手架搭设之前,应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结合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和队伍情况,做详细的交底。
(2)脚手架搭设完毕,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按照施工方案和规范规定分段逐项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3)对脚手架检查验收应按照相应规范要求进行,凡不符合规定的应马上进行整改,对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
应按实测数据进行记录,并由检测人员签字。
第34题 某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建筑材料由建设单位提供;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停工。机械补偿费为200元/台班,人工补偿费为50 元/日工;总工期为120天;竣工时间提前奖励为3000元/天,误期损失赔偿费为5000元/天。经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单位:天)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在基坑开挖后,发现局部有软土层,重新调整了地基处理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乙方为此增加费用5万元,基础施工工期延长3天。
事件二:辅楼施工时,甲方提出修改设计,乙方按设计变更要求拆除了部分已完工程,重新施工。造成乙方多支付人工费1万元,材料和机械费用2万元,辅楼工期因此拖延7天。
事件三:主楼施工中,因施工机械故障造成停工,主楼工期拖延7天,费用增加6万元。
问题:
1.原施工网络计划中,关键工作是哪些?计划工期是多少?
2.针对上述每一件事,乙方如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索赔是否成立?请简述理由。
3.乙方共可得到的索赔工期是多少天?费用为多少元?
试题解析:1.关键工作是:基础工程、主楼主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计划工期是:301天。
2.事件一:工期索赔成立,因为地质责任不在乙方,经过了甲方批准,而且基坑开挖工作处于关键线路上;费用索赔成立,因为地质变化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不能合理预见的,本事件责任不在乙方。
事件二:工期索赔不成立,因为辅楼工程不在关键线路上,有56天浮动时间,大于7天;费用索赔成立,因为设计的修改是由甲方提出的,对于乙方多承担的费用理应给予补偿。
事件三:工期、费用索赔均不成立,因为施工机械故障是因为乙方自身的原因,例如管理不善、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甲方没有责任,所以工期、费用索赔均不成立。
3.工期索赔:3天,费用索赔: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