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实务考试大纲解析1.3(4)(2)
砌体结构施工技术: 砌筑砂浆 1.砂浆配合比 (1)砌筑砂浆配合比应通过有资质的试验室,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和试配确定,并同时满足稠 度、分层度和抗压强度的要求。 (2)砌筑砂浆的分层度不得大于30mm,确保砂浆具有良好的保水性。 (3)施工中当采用水泥砂浆代替水泥混合砂浆时,应重新确定砂浆强度等级,并应征得设计确认。 2.砂浆的拌制及使用 (1)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自投料完算起,应为: 1)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2min; 2)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3min; 3)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3~5min。 (2)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和4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 30℃时,应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完毕。 编辑推荐: 一级建造师建筑实务知识点解读 2013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实务考试大纲 一级建造师建筑实务备考策略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