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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一级建造师教材建筑工程预习:建筑结构工

2014-12-11 09:08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一、结构的功能要求

结构设计的主要目的是保证所建造的结构安全适用,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满足各种预期的功能要求,并且要经济合理。具体说,结构应具有以下几项功能:

(1)安全性

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的条件下,结构应能承受可能出现的各种荷载作用和变形而不发生破坏;在偶然事件发生后,结构仍能保持必要的整体稳定性。

(2)适用性

在正常使用时,结构应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

(3)耐久性

在正常维护的条件下,结构应能在预计的使用年限内满足各项功能要求,也即应具有足够的耐性。

二、两种极限状态

为了使设计的结构既可靠又经济,必须进行两方面的研究:一方面研究各种“作用’在结构中产生的各种效应;另一方面研究结构或构件抵抗这些效应的内在的能力。这里所谓的“作用”主要是指各种荷载,如构件自重、人群重量、风压和积雪重等;此外,还有外加变形或约束变形,如温度变化、支座沉降和地震作用等。后者中有一些往往被简化为等效的荷作用,如地震荷载等。极限状态通常可分为如下两类:承载力极限状态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是对应于结构或构件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它包括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承载能力而破坏,结构或其一部分作为刚体而失去平衡(如倾覆、滑移以及在反复荷载下构件或连接发生疲劳破坏等。这一极限状态关系到结构全部或部分的破坏或倒塌,会导致人员的伤亡或严重的经济损失,所以对所有结构和构件都必须按承载力极限状态进行计算,施工时应严格保证施工质量,以满足结构的安全性。

三、杆件的受力形式

结构杆件的基本受力形式按其变形特点可归纳为以下五种:拉伸、压缩、弯曲、剪切和扭转。

四、材料强度的基本概念

结构杆件所用材料在规定的荷载作用下,材料发生破坏时的应力称为强度,要求不破坏的要求,称为强度要求。根据外力作用方式不同,材料有抗拉强度、抗压强度、抗剪强度等。对有屈服点的钢材还有屈服强度和极限强度的区别。在相同条件下,材料的强度高,则结构杆件的承载力也高。

五、杆件稳定的基本概念

在工程结构中,受压杆件如果比较细长,受力达到一定的数值(这时一般未达到强度破坏)时,杆件突然发生弯曲,以致引起整个结构的破坏,这种现象称为失稳。因此,受压杆件要有稳定的要求。

(责任编辑:k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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