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级建造师教材建筑工程预习:工程资料分
工程资料的分类管理:
(1) 卫程资料可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文件5类;
(2)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分为决策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开工文件、商务文件6类;
(3)施工资料可分为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进度及造价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资料8类;
(4)工程竣工文件可分为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决算文件、竣工交档文件、竣工总结文件4类。
工程资料移交归档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按合同约定移交归档。
(一)工程资料移交
(1) 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2)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各专业承包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3)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资料;
(4) 工程资料移交时应及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填写工程资料移交书、移交目录;
(5) 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并办理相关手续。有条件时,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的工程档案应为原件。
(二)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
(1) 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当无规定时,不宜少于5年;
(2) 建设单位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维护、修缮、改造、加固的需要;
(3) 施工单位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质量保修及质量追溯的需要。
(责任编辑:k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