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级建造师教材建筑工程预习:建筑结构工
一、建筑结构耐久性的含义
所谓结构的耐久性是指结构在规定的工作环境中,在预期的使用年限内,在正常维护条件下不需进行大修就能完成预定功能的能力。建筑结构中,混凝土结构耐久性是一个复杂的多因素综合问题,我国规范增加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的基本原则和有关规定。
二、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设计使用年限是设计规定的一个时期,在这一时期内,只需正常维修(不需大修)就能完成预定功能,即房屋建筑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维护下所应达到的使用年限。
三、凝土结构耐久性的环境类别
在不同环境中,混凝土的劣化与损伤速度是不一样的,因此应针对不同的环境提出不同要求。根据《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50476— 2008规定,结构所处环境按其对钢筋和混凝土材料的腐蚀机理,可分为如下五类:
(1)一般环境:保护层混凝土碳化引起钢筋锈蚀(指无冻融、氯化物和其他化学腐蚀物质作用。)
(2)冻融环境:反复冻融导致混凝土损伤
(3)海洋氯化物环境:氯盐引起钢筋锈蚀
(4)除冰盐等其他氯化物环境:氯盐引起钢筋锈蚀
(5)化学腐蚀环境:硫酸盐等化学物质对混凝土的腐蚀
四、凝土结构环境作用等级
根据《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50476—2008规定,环境对配筋混凝土结构的作用程度见表 1A411013-3。
五、混凝土结构耐久性的要求
1.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
结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同时满足耐久性和承载能力的要求,故《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50476—2008中对配筋混凝土结构满足耐久性要求的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作出了相应规定,见表1A411013-4。
2. 一般环境中混凝土材料与钢筋最小保护层
一般环境中的配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其普通钢筋的保护层最小厚度与相应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挚大水胶比应符合表lAUlOl3-5 的要求。
大截面混凝土墩柱在加大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前提下,其混凝土强度等级可低于表1A411013-5的要求,但降低幅度不应超过两个强度等级,且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和50年的构件,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和C20。
当采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比表1A411013-5的规定低一个等级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增加5mm; 当低两个等级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增加10mm。
具有连续密封套管的后张预应力钢筋,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可与普通钢筋相同且不应小于孔道直径的1/2;否则应比普通钢筋增加10 m m。
先张法结构件中预应力钢筋在全预应力状态下的保护层厚度可与普通钢筋相同,否则应比普通钢筋增加1 0 m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