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级建造师教材建筑工程预习:土方工程
(1) 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
(2)开挖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3)基坑(槽)开挖后,应检验下列内容:
1 )核对基坑(槽)的位置、平面尺寸、坑底标高是否符合设计的要求,并检查边坡稳定状况,确保边坡安全。
2 )核对基坑土质和地下水情况是否满足地质勘察报告和设计要求;有无破坏原状土结构或发生较大土质扰动的现象。
3 )用钎探法或轻型动力触探等方法检查基坑(槽)是否存在软弱土下卧层及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地下埋设物等并确定其位置、深度、性状。
(4)基坑(槽)验槽,应重点观察柱基、墙角、承重墙下或其他受力较大部位,如有异常部位,要会同勘察、设计等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5) 土方回填,应查验下列内容:
1 )回填土的材料要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规定。
2 )填土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回填土的含水量控制(回填土的最优含水量,砂土:8 % 〜12 % ;黏土:19 %〜23 %;粉质黏土:12 %〜15 %;粉土:16 %〜22 % )和压实程度。
3 )基坑(槽)的填方,在夯实或压实之后,要对每层回填土的质量进行检验,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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