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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预习:安全检查的要求

2015-01-08 10:50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1) 根据检查内容配备力量,抽调专业人员,确定检查负责人,明确分工。

(2) 应有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检查标准、重点、关键部位。对大面积或数量多的项目可采取系统的观感和一定数量的测点相结合的检查方法。检查时尽量采用检测工具, 用数据说话。

(3) 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有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应进行“ 应知应会” 的抽查, 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可以当场指出、进行纠正。

(4) 认真、详细进行检查记录, 特别是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性程度及处理意见等。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应记录每项扣分的原因。

(5) 检査中发现的隐患应该进行登记,并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引起整改单位的重视,并作为整改的备耷依据。对凡是有即发型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其停工,被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

(6) 尽可能系统、定量地作出检查结论,进行安全评价。以利受检单位根据安全评价研究对策、进行整改、加强管理。

(7) 检查后应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查被检单位是否按“三定”原则(定人、定期限、定措施)落实整改,经复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

(责任编辑:k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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