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预习:绿色建筑评价标
(一)《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的特点
1.是我国第一部多目标、多层次的绿色建筑综合评价标准
多目标—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境、运营;
多层次—控制项、一般项、优选项,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综合性—最终定级是在分别考虑各目标的基础上综合制定,集成了规划、建筑、结构、暧通空调、给水排水、建材、智能、环保、景观绿化等多专业知识和技术。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与改建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目前已发展至对学校、医院、场馆乃至工业建筑绿色建筑标识的评定。
3.评定时段
绿色建筑定义中突出全寿命周期(含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维修、拆解及废弃物处理各过程),评价标准里提出对规划、设计与施工阶段要进行过程控制。
实际操作中按工程进展阶段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评价处于规划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的住宅与公建)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价已竣工并投入使用1年以上的住宅与公建) 。
4.适用性
发展绿色建筑的初衷是针对面大量广的建筑,而不是高端建筑,所以标准强调的是适用技术、常规产品,造就的绿色建筑不是高科技的堆砌,涉及的成本增量是有限的。如节能设计就注重被动设计,强调建筑朝向、体型、窗墙比,再生能源注意太阳能与地热的利用;节水强调节水器具、设备和非传统水源(雨水和中水)的利用;节材强调利用商品混凝土、高强度钢、高性能混凝土、建筑垃圾等。
5.指标体系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绿色建筑评价的必备条件应为全部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控制项要求。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绿色建筑划分为三个等级。
6.评价方法
通过条数计数法,评出最后的等级。方法简单易用,六大指标相对独立,不能串用。评价结果体现出在六个基本绿色性能方面具有一定的均衡性。
7.定性定量相结合
本标准条文定性多,定量少。碍于基础研究的薄弱或内涵的约束,较多的条文限于定性判别,有些内容已有经验数据和测试依据,可做定量规定。基于工程技术人员习惯于定量标准可操作性强的需求,今后努力增加定量内容。
8.因地制宜
因地制宜是绿色建筑的灵魂,即要根据本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和文化五大要素,按照评价标准来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和选用产品。如在少水和缺水地区就不要求雨水利用; 对日照时间短,太阳能辐射强度差的地区就不强调太阳能利用,对夏热冬暖地区就不考虑采暖的相关要求。具体做法是该条文可不参与评价,参评的总项数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对项数的要求可按原比例调整确定。
(二)绿色建筑的发展动向
(1)扩大原标准的适用范围,已从原定的住宅、公建(办公、商厦、宾馆)开始推广到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科技馆、展览中心等建筑。
(2)从早期的新建建筑发展到既有建筑的改造亦须提出申报绿色建筑的要求。
(3)从原有的普通建筑到现在发展势头较快的超高层建筑(有些还是城市的标志工程)。
(4)从原有的民用建筑已拓展到工业建筑(已编制完成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并开始试评)。
(5)100个左右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可的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项目逐步开始运营标识的认定。
(6)对部分公共建筑不仅获得绿色建筑标识,还要实施能效标识。
(7)绿色建筑已从“四节一环保”发展到建筑碳排放计量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