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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预习:建设工程施工合

2015-03-05 16:07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合格后28d内经发包人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有关竣工结算申请单的资料清单和份数等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 (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 (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d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d内完成审批,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监理人或发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结算申请单。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d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d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56d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对于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7 d内提出异议,并由合同当事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复核,或按照争议解决约定处理。对于无异议部分,发包人应签发临时竣工付款证书,并在签发竣工付款证明书的14d内完成付款。承包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发包人的审批结果。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 d内,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最终结清申请单应列明质量保证金、应扣除的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增减费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d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又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且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5d起视为已颁发最终结清证书。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 d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56d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责任编辑:k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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