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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一级建造师机电实务考试大纲解析3.1(6)(4)

2013-07-18 16:30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电力设施保护的特点:

(1)依据《电力法》制订,法律依据充分,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

(2)依据电力生产、供应、使用的科学规律制订,是保护电力设施正常运行的法律武器。其结果直接关
系到供用电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影响社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3)体现了政企职责分开的原则,不但规定了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司法机关的法律职责,有
关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同时规定了电力企业对电力设施保护的紧急处置权和自卫权。

(4)具有明显的社会安全和电网运行安全的双重属性,是保护电力企业利益、用户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的行政法规。

(5)调整了社会关系,具有主体的广泛性、客体的单一性、内容的确定性。

(6)电力设施保护的措施采取了民事的、行政的、刑事的手段,三者具有明显的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统
一性与保护手段的多重性和区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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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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