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一建《工程经济》第十二章课程讲义:税制
税制要素
1.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1)纳税人(纳税主体)
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注意负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概念。
(2)课税对象
也称作“征税课体”,即税法规定的征税目的物,它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外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
税源:税收的经济来源或最终出处。
税目: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反映具体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
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
(3)税率
税率:税法规定的应征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量)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征税额的标准,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体现征税的深度。
税率的基本形式
①比例税率
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量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的税率。一般适用于对商品流转额的征税。如增值税、营业税。
②定额税率
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
③累进税率
包括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
2.税收制度的其他要素
(1)纳税环节
(2)纳税期限: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期限。
(3)减税免税
(4)违章处理——是税收强制性特征的体现。
(5)纳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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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