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工程经济》教材解析:收入的核算
一、收入的概念及特点
收入的概念有广义上的收入和狭义上的收入。广义上的收入,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狭义上的收入,即营业收入。
收入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收入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
(2)收入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也可能表现为企业负债的减少,或二者兼而有之。
(3)收入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这里的流入是总流入,而不是净流入。
(4)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二、收入的分类
按收入的性质,企业的收入可以分为建造(施工)合同收入、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等。
按企业营业的主次分类,企业的收入也可以分为主营业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两部分。
三、收入确认的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定: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换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人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根据劳务交易结果是否能够可靠的估计,劳务收入应分别采用不同的方式予以确认。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④交易中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
让渡资产使用权而发生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①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人企业;②收入的确认能够可靠地计量。
合同收入一实际合同总收入一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一(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一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四、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1)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时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2)合同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时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1)合同成本能够回收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2)合同成本不能回收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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