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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预习:建造(施工)合

2014-11-10 10:26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本节知识点

财务会计的职能会计核算的原则会计要素的组成和会计等式的应用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费用与成本的关系期间费用的核算工程成本的确认和计算方法工程成本的核算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核算收入的分类及确认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利润的计算

建筑业企业应当及时、准确地进行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确认与计量,以便分析和考核建造(施工)合同损益的实现情况。

要准确地进行合同收入的确认与计量,首先应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就不能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因此,建筑业企业可以根据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将合同收入的确认与计量分为以下两种类型处理。

(一)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时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1.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标准

建造合同分为同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不同类型的建造合同判断其能否可靠估计的条件也不相同。

(1)固定造价合同结果能否可靠估计的标准

判断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人企业;

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④合同完T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2)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估计的标准

判断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人企业;

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对成本加成合同而言,合同成本的组成内容一般已在合同中作了相应的规定。合同成

本是确定其合同造价的基础,也是确定其完工进度的重要依据,因此,要求其实际发生的

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并且能够可靠地计量。

2.完工百分比法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来确认合同收入的方法。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分两个步骤:第一步,确定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计算出完工百分比;第二步,根据完工百分比确认和计量当期的合同收入。

确定建造(施工)合同完工进度有以下三种方法:

(1)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该方法是一种投入衡量法,是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常用的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

需要注意的是,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施工中尚未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也不包括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2)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

该方法是一种产出衡量法,适用于合同工作量容易确定的建造(施工)合同,如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等,其计算公式如下:

合同完工进度=已经完成的合同工程量/合同预计总工程量×100%

(3)根据已完成合同工作的技术测量确定

该方法是在上述两种方法无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所采用的一种特殊的技术测量方法,适用于一些特殊的建造(施工)合同,如水下施工工程等。

3.当期完成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当期完成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另一种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当期完成的建造(施工)合同应当按照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即: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实际合同总收入-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

4.资产负债表日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当期不能完成的建造(施工)合同,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即: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公式中的完工进度是指累计完工进度。因此,建筑业企业在应用上述公式计算和确认当期合同收入时应区别以下四种情况进行处理:

(1)当年开工当年未完工的建造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合同收入为零。

(2)以前年度开工本年未完工的建造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直接运用上述计算公式计量和确认当期合同收入。

(3)以前年度开工本年完工的建造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当期计量确认的合同收入,等于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合同收入后的余额。

(4)当年开工当年完工的建造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当期计量和确认的合同收入,等于该项合同的总收入。

(二)合同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时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当建筑业企业不能可靠地估计建造(施工)合同的结果时,就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来确认和计量当期的合同收入,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合同成本能够回收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2.合同成本不能回收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责任编辑:k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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