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主页 > 一级建造师 > 工程经济 > 辅导资料 > 2015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考点:招标控制价的编制(2)

2015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考点:招标控制价的编制(2)

2014-12-23 10:47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五、招标控制价的编制程序

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当遵循如下程序:

(1)了解编制要求与范围;

(2)熟悉工程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

(3)熟悉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4)熟悉拟订的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等;

(5)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6)熟悉工程量清单;

(7)掌握工程量清单涉及计价要素的信息价格和市场价格,依据招标文件确定其价格;

(8)进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

(9)论证并拟定常规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0)进行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

(11)进行其他项目、规费项目、税金项目清单计价;

(12)工程造价汇总、分析、审核;

(13)成果文件签认、盖章;

(14)提交成果文件。

六、投诉与处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新增了投标人对招标人不按规范的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进行投诉的权利。具体规定如下:

(1)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天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由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包括下列内容:

①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投诉的招标工程名称、具体事项及理由;

③投诉依据及有关证明材料;

④相关的请求及主张。

(3)投诉人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4)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接到投诉书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工程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②投诉书提交的时间不符合上述第(工夕条规定的爹

③投诉书不符合上述第(2)条规定的;

④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5)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在不迟于结束审查的次日将是否受理投诉的决定书面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以及负责该工程招投标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

(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受理投诉后,应立即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复查,组织投诉人、被投诉人或其委托的招标控制价编制人等单位人员对投诉问题逐一核对。有关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7)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投诉的10天内完成复查,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并作出书面结论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负责该工程招投标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

(8)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3%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

(9)招标人根据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需要重新公布招标控制价的,其最终公布的时间至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应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5工程经济知识点预习:第一阶段知识点第二阶段知识点第三阶段知识点

2015工程经济模拟练习: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经济模拟练习1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经济模拟练习2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经济模拟练习3

(责任编辑:ksy)
  • 消防工程师报名
  • 执业药师
  •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培训
  • 消防工程师报名
消防工程师报名
最新试题更多>
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辅导 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培训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