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预习:支撑结构类型
(一)支撑结构体系
(1)内支撑有钢撑、钢管撑、钢筋混凝土撑及钢与混凝土的混合支撑等;外拉锚有拉锚和土锚两种形式。
(2)在软弱地层的基坑工程中,支撑结构承受围护墙所传递的土压力、水压力。支撑结构挡土的应力传递路径是围护(桩)墙—围檩(冠梁)—支撑;在地质条件较好的有锚固力的地层中,基坑支撑可采用土锚和拉锚等外拉锚形式。
(3)在深基坑的施工支护结构中,常用的支撑系统按其材料可分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支撑体系和钢支撑体系两类。现浇钢筋混凝土支撑体系由围檩(圈梁)、支撑及角撑、立柱和围檩托架或吊筋、立柱、托架锚固件等其他附属构件组成。钢结杨支撑(钢管、型钢支撑)体系通常为装配式的,由围檩、角撑、支撑、预应力设备(包括千斤顶自动调压或人工调压装置)、轴力传感器、支撑体系监测监控装置、立柱桩及其他附属装配式构件组成。
(二)支撑体系的布置及施工
1.内支撑体系的布置原则
(1)宜采用受力明确、连接可靠、施工方便的结构形式。
(2)宜采用对称平衡性、整体性强的结构形式。
(3)应与主体结构的结构形式、施工顺序协调,以便于主体结构施工。
(4)应利于基坑土方开挖和运输。
(5)需要时,可考虑内支撑结构作为施工平台。
2.内支撑体系的施工
(1)内支撑结构的施工与拆除顺序应与设计工况一致,必须坚持先支撑后开挖的原则。
(2)崔檩与挡土结构之间有紧密接触,不得留有缝隙。如有间隙应用強度不低于C30的细石混摩土填充密实或采用其他可靠连接措施。
(3)钢支撑应按设计要求施加预压力,当监测到支撑压力出现损失时,应再次施加预压力。
(4)支撑拆除应在替换支撑的结构构件达到换撑要求的承载力后进行。当主体结构的底板和楼板分块浇筑或设置后浇带时,应在分块部位或后浇带处设置可靠的传力构件。支撑拆除应降据支撑材料、形式、尺寸等具体情况采用人工、机械和爆破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