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预习:试运行要求
(一)准备工作
(1)所有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并进行现场清理;
(2)设备部分、电器部分检査;
(3)辅助设备检査与单机试车;
(4)编写试运行方案并获准;
(5)成立试运行组织,责任清晰明确;
(6)参加试运行人员培训考试合格。
(二)单机试车要求
(1)按工艺流程各构筑物逐个通水联机试运行正常;
(2)全厂联机试运行、协联运行正常;
(3)先采用手工操作,处理构筑物和设备全部运转正常后,方可转入自动控制运行;
(4)监测并记录单机运行数据。
(三)联机运行要求
(1)按工艺流程各构筑物逐个通水联机试运行正常;
(2)全厂联机试运行、协联运行正常;
(3)先采用手工操作,处理构筑物和设备全部运转正常后,方可转入自动控制运行;
(4)全厂联机运行应不少于24h;
(5)监测并记录各构筑物运行情况和运行数据。
(四)设备及泵站空载运行
(1)处理设备及泵房机组首次启动;
(2)处理设备及泵房机组运行4〜6 h后,停机试验;
(3)机组自动开、停机试验。
(五)设备及泵站负荷运行
(1)用手动或自动启动负荷运行;
(2)检查、监视各构筑物负荷运行状况;
(3)不通水情况下,运行6〜8h,一切正常后停机;
(4)停机前应抄表一次;
(5)检查各台设备是否出现过热、过流、噪声等异常现象。
(六)连续试运行
(1)处理设备及泵房单机组累计运行达72h;
(2)连续试运行期间,开机、停机不少于3 次;
(3)处理设备及泵房机组联合试运行时间,一般不少于6h;
(4)水处理和泥处理工艺系统试运行满足工艺要求;
(5)填写设备负荷联动(系统)试运行记录表;
(6)整理分析试运行技术经济资料。
(责任编辑:k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