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预习:地基处理与安管
(一)地基处理
(1)管道地基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天然地基的强度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加固。
(2)槽底局部超挖或发生扰动时,超挖深度不超过150mm时,可用挖槽原土回填夯实,其压实度不应低于原地基土的密实度;槽底地基土壤含水量较大,不适于压实时,应采取换填等有效措施。
(3)排水不良造成地基土扰动时,扰动深度在100mm以内,宜填天然级配砂石或砂砾处理;扰动深度在300mm以内,但下部坚硬时,宜填卵石或块石,并用砾石填充空隙并找平表面。
(4)设计要求换填时,应按要求清槽,并经检查合格;回填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
(5)柔性管道地基处理宜采用砂桩、搅拌桩等复合地基。
(二)安管
(1)管节及管件下沟前准备工作。管节、管件下沟前,必须对管节外观质量进行检查,排除缺陷,以保证接口安装的密封性。
(2)采用法兰和胶圈接口时,安装应按照施工方案严格控制上、下游管道接装长度、中心位移偏差及管节接缝宽度和深度。
(3)采用焊接接口时,两端管的环向焊缝处齐平,错口的允许偏差应为0.2倍壁厚,内壁错边量不宜超过管壁厚度的10%,且不得大于2mm 。
(4)采用电熔连接、热熔连接接口时,应选择在当日温度较低或接近最低时进行;电熔连接、热熔连接时电热设备的温度控制、时间控制,挤出焊接时对焊接设备的操作等,必须严格按接头的技术指标和设备的操作程序进行;接头处应有沿管节圆周平滑对称的内、外翻边;接头检验合格后,内翻边宜铲平。
(5)金属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内外防腐施工和施做阴极保护工程。
(责任编辑:k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