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预习:投标条件及投标
(一)投标人基本条件
(1)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即投标人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等级。
(2)应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规定的条件,主要有:
1)资质要求: 具有招标条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并为独立的法人实体;
2)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施工,并有良好的工程业绩和履约记录;
3)财务要求:财产状况良好,没有经济方面的亏损或违法行为;
4)质量安全: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质量、特大安全事故。
(3)应能真实、完整地填报投标文件。
(二)投标前准备工作
(1)投标人在编制投标书前应仔细研究和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施工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切勿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修改或提出保留意见。
(2)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写,填写表格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在评标时就认为放弃此项要求。重要的项目或数字(质量等级、价格、工期等)如未填写,将作为无效或作废投标文件处理。
(3)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简历及所需证明材料(证件复印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责任编辑:k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