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预习:水工建筑物安全系数法与可靠度法
(一)安全系数法
安全系数是考虑设计中有关因素的微小变动,为保证水工建筑物、结构或构件的安全,引入的大于1.0的系数,它是水工建筑物、结构或构件的抗破坏强度与设计荷载效应组合的比值,是建筑物、结构或构件的安全储备的指标。
单一安全系数法要求S≤R/K,其中K为安全系数,R为结构抗力的取用值,S 为作用效应的取用值。设计的结构经过验算,如果R/S大于或等于规范给定的安全系数K,即认为结构符安全要求。规范给出的安全系数目标值是工程界根据经验制定的,主要考虑了: ①结构的安全级别;②工作状况及作用效应组合;③结构和地基的受力特点及计算所使用的方程。与此同时,还应配合材料抗力试验方法及取值规则、作用值的勘测试验方法及取值规则等有关标准。这些规定必须配套使用,才能满足安全控制要求。
用安全系数判断结构的安全性,是定性的标准,没有定量的意义。不同的建筑物之间不能比较,同一结构的不同破坏状况之间也不可比较,这是明显的不足之处。
(二) 可靠度法
结构可靠法是结构在规定的时间内、规定的条件下具有预定功能的概率。将影响结构可靠度的因素视作随机变量,即形成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结构的极限状态是指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超过某一特定状态就不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某一功能要求,此特定状态相为该功能的极限状态。水工混凝土结构的极限状态分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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