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预习:消防安全要求
1.根据施工生产防火安全的需要,合理布置消防通道和各种防火标志,消防通道应保持通畅,宽度不得小于3.5m。
2.闪点在45°C以下的桶装、罐装易燃液体不得露天存放,存放处应有防护栅栏,通风良好。
3.施工生产作业区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用火作业区距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得小于25m;
(2)仓库粒、易燃、可燃材料堆集场距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小于20m;
(3)易燃集中站距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小于30m。
4.加油站、油库,应遵守下列规定:
(1)独立達筑,与其他设施、建筑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应不小于50m;
(2)周围应设有高度不低于2.0m的围墙、栅栏;
(3)库区内道路应为环形车道,路宽应不小于3.5m,并设有专门消防通道,保持畅通;
(4)罐体应装有呼吸阀、阻火器等防火安全装置;
(5)应安装覆盖库(站)区的避雷装置,且应定期检测,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6)罐体、管道应设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网、线用40mm×4mm扁钢或φ10圆钢埋设,且应定期检测,其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7)主要位置应设置醒目的禁火警示标志及安全防火规定标识;
(8)应配备相应数量的泡沫、干粉灭火器和砂土等灭火器材;
(9)应使用防爆型动力和照明电气设备;
(10)库区内严禁一切火源、吸烟及使用手机;
(11)工作人员应熟悉使用灭火器材和消防常识;
(12)运输使用的油罐车应密封,并有防静电设施。
5.木材加工厂(场、车间),应遵守下列规定:
(1)独立建筑,与周围其他设施、建筑之间的安全防火距离不小于20m;
(2)安全消防通道保持畅通;
(3)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堆放整齐有序,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保持畅通;
(4)木屑、刨花、边角料等弃物及时清除,严禁置留在场内,保持场内整洁;
(5)设有10m3以上的消防水池、消火栓及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6)作业场所内禁止使用明火和吸烟;
(7)明显位置设置醒目的禁火警示标志及安全防火规定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