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主页 > 一级建造师 > 考试资讯 > 合格标准 > 宜昌市2013年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办理通知

宜昌市2013年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办理通知

2014-07-08 15:22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宜昌报名点报名的考生: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于2014年7月10日至16日集中办理。请考试合格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逾期未办理的请于每周四下午提交办证资料。

 

  特别提示:增项考试合格考生不需提交办证资料,合格证书领取办法请关注官方网站。

 

  一、需提交的资料:

  1、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2、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证书原件;

  3、考生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登记照:一寸2张、二寸1张;

  4、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湖北人事考试网、宜昌市人社网、宜昌人事考试网(www.ycrsks.com)下载);合格人员登记表须存入个人事档案,请据实填写,切勿遗失。

  友情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根据以上要求,宜昌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合格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颁发执业资格证书,复审不合格的,成绩作废,证书收回。

  二、办证时间安排:

  2014年7月10日至16日集中办理(节假日除外,逾期未办理的请于每周四下午提交办证资料)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三、办证地址:

  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312办公室(原市劳动局办公楼,市内乘2路、6路、25路到人社服务大楼下车即到)。

 

 

  宜昌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7月7日

 

 

  温馨提示: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编辑推荐:

 

  一级建造师注册流程介绍

 

 

(责任编辑:莎莎)
  • 消防工程师报名
  • 执业药师
  •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培训
  • 消防工程师报名
消防工程师报名
最新试题更多>
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辅导 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培训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