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3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证领取通知
本局定于6月4日开始发放2013年一级建造师(不含市政专业)、出版、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合格证书。
一、领取证书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
3、职称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
4、填写完整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可在《资料下载》中下载,必须用A4型纸张)。
5、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寸各二张(一张照片贴在登记表上,另一张照片贴在证书上)。
6、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材料。
二、领取证书时间:2014年6月4日至2014年7月31日,每周二、三、四全天领取,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办理。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二○一四年六月四日
温馨提示: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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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