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主页 > 一级建造师 > 考试资讯 > 合格标准 > 许昌市2013年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发放通知

许昌市2013年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发放通知

2014-07-08 17:22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会计、经济、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招标师、一级结构、二级结构、社会工作者、审计、统计、一级建造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证书办理程序:考试合格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证书办理时间截止到8月30日,逾期未办理的人员转到下一个年度办理,因证书需集中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办理验印手续,具体领证时间请关注“许昌职称网”公告栏。

 

  证书办理地点:许昌市毓秀路和前进路交叉口,许昌市前进路46号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二楼西2020房间)。

 

  证书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

 

 

  温馨提示: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编辑推荐:

 

  一级建造师注册流程介绍

 

 

 

(责任编辑:莎莎)
  • 消防工程师报名
  • 执业药师
  •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培训
  • 消防工程师报名
消防工程师报名
最新试题更多>
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辅导 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培训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