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发放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经审核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备案,我省有18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3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137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条件,1人符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变更注册条件,38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条件,149人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变更注册条件,16人符合建造师遗失补办条件;92人符合建造师注销注册条件。
现上述同志的注册证书已制作完成,请各市建管部门集中来我厅政务中心窗口领取。
温馨提示: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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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莎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