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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办法:增项注册

2012-12-05 14:03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一级建造师注册相关规定—增项注册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增加专业考试合格后  

增项注册条件: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所需资料参照初始注册):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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