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详细信息(2)
天津: 天津2011年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办理时间:2012年5月17日至18日 考生领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领证时间:规定日期的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未能按期领取证书的考生, 请于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人才考评中心补领。 二、考生本人领取合格证书,须出示准考证。 三、请他人代领证书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四、领取证书后,准考证由人才考评中心收回。 五、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须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证书。本人如知道报名序号的,领取时请出示 身份证;如忘记报名序号的,可以拨打96888222(固定电话、联通和电信手机用户)进行查询。 六、考试成绩合格但尚未提交用于制证的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顺延到 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考评中心补交与网上报名同底版一寸半照片一张(照片背面请用圆珠笔写 清考试名称、专业、年份、考生姓名、报名序号),并于补交三周后每周三领取证书。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