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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详细信息(2)

2012-12-04 14:34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天津:

天津2011年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办理时间:2012年5月17日至18日

考生领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领证时间:规定日期的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未能按期领取证书的考生,
请于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人才考评中心补领。

二、考生本人领取合格证书,须出示准考证。

三、请他人代领证书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四、领取证书后,准考证由人才考评中心收回。

五、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须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证书。本人如知道报名序号的,领取时请出示
身份证;如忘记报名序号的,可以拨打96888222(固定电话、联通和电信手机用户)进行查询。

六、考试成绩合格但尚未提交用于制证的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顺延到
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考评中心补交与网上报名同底版一寸半照片一张(照片背面请用圆珠笔写
清考试名称、专业、年份、考生姓名、报名序号),并于补交三周后每周三领取证书。

(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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