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管理知识点预习:合同法及价格法6
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
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
1)有效条件应符合如下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人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必须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
有些合同在要约之前还会有要约邀请。所谓的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并不是合同成立过程中的必经过程,它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这种意思表示的内容往往不确定,不含有合同得以成立的主要内容和相对人同意后受其约束的表示,在法律上无需承担责任。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法及价格法知识点: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内容:
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的效力:
合同生效、 效力待定合同、 无效合同、 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
合同的履行:
合同履行的原则、 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则、 合同履行的特殊规则、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合同履行中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合同的终止:
合同终止的条件、 合同的解除、 合同债务的抵消、 标的物的提存
违约责任:
合同争议的解决:
价格法: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