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管理知识点预习:建筑法及相关条例3
建筑工程发包:
1.发包方式。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2.禁止行为。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相关法律法规-建筑法及相关条例知识点:
建筑法: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建筑工程发包、 建筑工程承包、 建筑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监理: 建筑工程监理、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工程质量保修、 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勘察单位的安全责任、 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机械设备配件供应单位的安全责任、 施工机械设施安装单位的安全责任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一、二、三 、监督管理、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