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造价工程师预习知识点:合同的形式
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造价管理》预习知识点:合同法及价格法 合同法及其订立、☆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生效、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合同履行的原则、一般规则、合同履行的特殊规则、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履行中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终止、合同法及价格法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和解与调解、合同争议的仲裁、合同争议的诉讼、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政府的定价行为 |
合同的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书面合同的优点在于有据可查、权利义务记载清楚、便于履行,发生纠纷时容易举证和分清责任。书面合同是实践中广泛采用的一种合同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的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用谈话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如当面交谈、电话联系等。
口头合同形式一般运用于标的数额较小和及时结清的合同。例如,到商店、集贸市场购买商品,基本上都是口头合同形式。
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其优点是建立合同关系简便、迅速、缔约成本低。但在发生争议时,难以取证、举证,不易分清当事人的责任。
合同的其他形式:
其他形式是指除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外的方式来表现合同内容的形式。主要包括默示形式和推定形式。
默示形式:当事人既不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也不用实施任何行为,而是以消极的不作为方式进行意思的表示。默示形式只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运用。
推定形式:当事人不用语言、文字,而是通过某种有目的的行为表达自己意思的一种形式,从当事人的积极行为中,可以推定当事人已进行意思表示。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