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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造价工程师预习知识点:合同的内容

2015-03-20 09:02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造价管理》预习知识点:合同法及价格法

合同法及其订立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生效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合同履行的原则、一般规则合同履行的特殊规则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履行中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终止合同法及价格法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和解与调解合同争议的仲裁合同争议的诉讼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政府的定价行为

【上节知识点回顾: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法》在分则中对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内容作了专门规定。

(1)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2)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质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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