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主页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管理 > 辅导资料 > 2015年造价工程师预习知识点:不予注册的情形、

2015年造价工程师预习知识点:不予注册的情形、

2015-03-18 09:49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造价管理》预习知识点: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管理制度

造价工程师管理制度、造价师素质要求造价工程师的注册不予注册的情形、造价师的执业范围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义务造价员管理制度、报考条件造价员登记、从业及资格管理

【上节知识点回顾:工程造价的组织和内容】

不予注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①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②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③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④前一个注册期内造价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⑤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⑥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⑦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以外的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⑧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3年的; 

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⑩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1)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和审核,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和审核; 

2)工程量清单、标底(或者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合同价款的签订及变更、调整,工程款支付与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 

3)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设计方案的优化、限额设计等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工程保险理赔的核查; 

4)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责任编辑:·静)
  • 消防工程师报名
  • 执业药师
  •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培训
  • 消防工程师报名
消防工程师报名
最新试题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