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造价工程师预习知识点:效力待定合同
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造价管理》预习知识点:合同法及价格法 合同法及其订立、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生效、☆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合同履行的原则、一般规则、合同履行的特殊规则、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履行中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终止、合同法及价格法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和解与调解、合同争议的仲裁、合同争议的诉讼、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政府的定价行为 |
效力待定合同,指合同已经成立,但合同效力能否产生尚不能确定的合同。包括: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指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并非一律无效,在以下几种情形下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
a、经过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即为有效合同;
b、纯获利益的合同。
c、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
③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无权代理人代定的合同主要包括: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限范围或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
①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的情形。
a、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b、与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②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
a、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b、表见代理:是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理由是否正当、充分,就成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的关键。
③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的效力。
④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的效力。
效力待定合同一般为无效合同,但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