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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造价工程师预习知识点:合同争议的和解与

2015-03-20 09:52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造价管理》预习知识点:合同法及价格法

合同法及其订立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生效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合同履行的原则、一般规则合同履行的特殊规则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履行中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终止合同法及价格法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和解与调解合同争议的仲裁合同争议的诉讼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政府的定价行为

【上节知识点回顾: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

合同争议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对合同履行状况和合同违约责任承担等问题所产生的意见分歧。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或者诉讼。

和解与调解是解决合同争议的常用和有效方式。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1.和解: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后,在没有第三人介入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双方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商谈并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简便易行,有利于加强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协作,使合同能更好地得到履行。

2.调解:合同当事人于争议发生后,在第三者的主持下,根据事实、法律和合同,经过第三者的说服与劝解,使发生争议的合同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协议,从而公平、合理地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方法灵活、程序简便、节省时间和费用、不伤害发生争议的合同当事人双方感情等特征。

参与调解的第三者不同,调解的性质也就不同。调解有民间调解、仲裁机构调解和法庭调解三种。

(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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