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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造价工程师预习知识点:建设单位、勘察单

2015-03-23 10:22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造价管理》预习知识点:建筑法及相关条例

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工程质量保修、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的安全责任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机械设备配件供应、安装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上节知识点回顾:合同法及价格法】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勘察单位的安全责任: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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